[王富贵中心]板仓的夏天

一年前给王权富贵吧写的吧刊文

王富贵中心

勉强可以说是王富贵×小师妹


板仓的夏天

他讨厌板仓。

王富贵到达板仓的当天晚上,便做了一个被蚊子围攻的噩梦——漫山遍野变异过的、像蜻蜓那么大的蚊子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四面八方地朝他攻击过来。王富贵被这个噩梦吓醒了,醒来就发现自己身上多出好几个蚊虫叮咬后的疙瘩,痒得他恨不得有十只手去挠。尽管生着闷气,他还是不得不下床去,摸黑打开白炽灯,从柜子上拿下花露水喷了自己一身,再重新点上已经熄灭的蚊香。

他关上灯重新回到床上,带着满身的刺鼻的花露水,蚊香的气味也慢慢弥漫开来,驱赶那些在房间内嗡嗡叫的蚊子。王富贵耳边安静了一些,他烦躁地转过身,突然看到窗外悬于天际的一轮山月。

他是被爷爷赶到乡下来的。

前两天因为他和人吵架,不小心骂了一句“没文化的乡巴佬”,被爷爷狠批一顿之后,直接叫家里的佣人给他收拾行李,不由分说地让他滚到乡下去。

王富贵自小生活在繁华热闹的大都市,家里经营着一家大企业,在金钱方面从来没亏待过他。他从来没有亲手做过任何家务,最多就是给自己爹剥橘子——还是会给红包的前提下,更别说做什么农活了。但这回爷爷是狠了心要教训他,爷爷让这边的人监管他,让他老老实实做上几天。

他到的是一个叫做板仓的小县城,实际上他住的地方离板仓县有很远一段距离,是板仓县下属的板仓镇的板仓乡。来的路上车子颠簸得一向不晕车的王富贵差点吐出来,天空上明晃晃扎眼的太阳照得人又恶心又热得受不了。他一口气喝完自己带的两瓶矿泉水,适应了好半天,下意识想再买一瓶时才发现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别提超市连个小卖部都没有。

一时之间,王富贵对跟别人吵架这件事很是懊悔,只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吃晚饭的时候,家里的一个壮年男人告诉他,他们明天要去地里收苞谷,王富贵多问了几句,才知道苞谷就是玉米。

晚饭是用豇豆煮的稀饭,王富贵用筷子捞了捞,才发现稀饭里有很多白白胖胖的小虫——像蛆,但不是蛆,因为它们是长在豇豆里的。除此之外只有一个用王富贵不认识的蔬菜做成的炒菜,并且看上去没什么油,像是水煮出来的。

他只想摔筷子离开,但碍于没有别的食物,为了不饿着肚子度过漫长的夜晚,他最后只得悻悻地小心翼翼地用筷子把虫全部挑出来,再囫囵吞枣不能细想地吞下去。

王富贵就是这样,为了让自己舒坦点,面子矫情通通可以放下。

他觉得自己是一身细皮嫩肉,想到明天他要去跟别人一起上山收玉米,就焦虑得有点睡不着——当然他只是想想,翻过身很快睡着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在公鸡催命的叫唤下,装死也装不下去了,王富贵只好起床,从二楼下去到灶屋里舀水洗脸刷牙。

牙刷牙膏毛巾都是他自己带的,甚至昨晚他用的花露水也是装在他行李箱带过来的,虽说都是家里佣人为他收拾的——那位四十多岁的阿姨一边为他收拾行李时,一边用慈爱但同情的目光看着他,想必那时她就凭借自己的经验,知道王富贵将要面对什么样的状况了。

他学着别人那样,站在水泥砌成的场坝边上,前面是由上至下修成的梯田,左手里拿着粗瓷碗,右手拿着挤满牙膏的牙刷,然后将漱口水吐到田埂上去。刷完牙他又用冷水洗了把脸,据说这里的农村去年才通自来水,以前缸里的水还需要一担一担地从远处的水井里挑回来。

做完这一切后,他神清气爽地站在场坝上,心里的郁结也随着呼吸消失殆尽。现在刚过七点,太阳还没出来,凉凉的雾气在弥漫在空气之中,让只穿了一件短袖的王富贵手臂冰凉。很快他侧耳听到有人在说,要快点吃了早饭趁着太阳出来之前上坡去掰苞谷。

早饭是一碗面,没有葱姜蒜,没有香菜没有牛肉,但早就饿了的王富贵还是吃完了,他十七岁还在长身体,吃得多饿得快。在家里还可以挑剔,在这里挑无可挑,只能认命。

随后他分到了一个用竹篾编成的背篼,他需要背着这个背篼上坡,然后将一背篼的玉米背回来。王富贵背着背篼上去之后,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里面放了一把镰刀。他把背篼放在玉米地旁边,学着别人的样子将带须的玉米掰下来丢进背篼里,顺手将镰刀拿出来放在一边的车前草上。

做农活他不熟练,速度比别人慢了许多。太阳渐渐从山后升起,气温开始升高,王富贵的心里也烦躁起来,新鲜感失去之后,高温之下简单重复的劳作只让他厌恶。

衣服上的玉米须被拍离后又会有新的黏上,时不时会有虫子爬在他的身上,扎人的阳光让他汗流浃背……王富贵把玉米丢进背篼时,简直想把装了大半玉米的背篼踢翻。他又开始后悔与他人吵架时的口不择言,想念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时光,他现在立马就想离开这个连信号都不好的乡下,离开板仓。

他讨厌板仓,这里炎热,没有空调,没有便利店,信号不好,交通不便,电压不稳,仿佛集齐了天下所有的缺点。王富贵就这样又气又烦地过完了一整天,太阳落山气温降下来后,他的心情总算好了一点。他又累又饿,晚上吃晚饭之时,一个人吃了两大碗米饭,又足足喝了一碗米汤。

晚上烧水洗脸时,突然有人喊道:“好像少了一把镰刀。”很快他们清点了一下,的确少了一把镰刀,在家里人四处寻找时,王富贵突然想起自己放在玉米地旁边的镰刀没有拿回来。他喊一声“是我忘在玉米地了”,就匆忙跑出去,往山坡上跑去。他跑得很急很快,身后追出来给他递手电筒的人也没能追上他,所以没有手电筒这点直到他跑上山坡才发现。幸好,他习惯性把手机带在身上,手机的手电筒不够明亮,但也勉强能用。

他的记忆力不错,按照原路去玉米地不成问题。

今晚月色不错,照亮了许多开阔的地方。借着月亮,甚至还可以看见一个个凸起的小坟包。王富贵胆子不小,但也不大,夏夜的清凉上他后背也一片凉意。到达玉米地之前,他不曾停下脚步,但他没在原地找到镰刀。

这实在是意料之中的结果,很有可能有人路过之时捡走了镰刀。这个验证了他此前的猜测的结果让王富贵很丧气,他难得地有些愧疚,毕竟是弄丢了别人的东西——虽然他有钱,可这里买东西挺麻烦的。

耳边蛙声一片,抬头便可看见繁星点点,但他无心欣赏城市钢混凝土森林里难得一见的美景,只得叹一口气。

这件事又给了他一个讨厌板仓的理由,尽管是因为他的疏忽,但他仍旧把这归罪于板仓这个地方的风水。

他拍拍手,想着回去该如何解释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窸窸窣窣地脚步声,这个声音让他在一瞬间联想起无数看过的恐怖片,他战战兢兢地回过头去,看见一个漆黑的人影之时,吓得叫一声后跳几步。

但很快他就发现出现在他眼前的只是一个比他还要矮上一截的女孩,还没等他松一口气,他就又发现了她不对劲的地方。在月光之下,王富贵看见她梳着飞仙髻,额前刘海中分,眉心一点美人痣,红唇瓜子脸,穿着却十分保守。里面一件白色中衣,外面还有一件交领右衽衣裙。

无论还是外貌还是穿着,怎么看都不太像是普通人,王富贵一紧张,结结巴巴什么也没说出来。

“我叫风庭云。”她自我介绍道,藏在背后的手伸了出来,一把镰刀递到了王富贵面前,“这是你的东西吗?”

王富贵看一眼她,把镰刀接了过来,向她道谢说:“是你捡到了吗?谢谢你,我差点以为丢了。”

“嗯,我猜到你会回来找,所以在这里等你。”风庭云看上去十分平静,“不用谢……”她忽然换上一个狡黠的笑容来,“假如真的要谢我,明天晚上来这里等我吧!”

哈?王富贵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她没有给他拒绝的机会,转身立马离开。王富贵看着自己手中的镰刀,还没来得及欣喜,就被迷惑的心情取代。

晚上睡觉之前,他决定不去,他可不认识她,这里他人生地不熟的,被骗了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过就是帮他捡到了镰刀,用不着两次三番的感谢。但到他晚上爬上床睡觉时,他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非要说原因的话,那大概是她给了他一种莫名熟悉的感觉。

这是一种没来由的直觉,没有来由却不需要理由,就像猫吃鱼狗吃肉水往低处流一样正常。王富贵不能理解,但他也不愿意再去深思。

第二天的工作仍旧是收玉米,天气仍旧炎热,万里长空湛蓝无云,叫个不停的知了不知躲藏在哪棵树上——或者每棵树上都有。王富贵黑色的短袖背部全部汗湿了,他抱着一堆玉米一股脑丢进背篼里,往旁边的杂草堆上一坐。现在他用手掌挡在额头上,抬头望向天空——太热了,偶然吹来的风都裹挟着燥热的空气。

这样炎热的夏天王富贵不是没有经历过,但大多数时候他都待在有空调的室内,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电视或者玩电脑,绝不是像现在这样光着膀子头朝地背朝天地劳作。他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委屈,这个夏天应该和过去无数个夏天一样,过得散漫自由无拘无束。他叹一口气,在别人的呼喊下起身,准备将装满了玉米的背篼背回去。

玉米背回去都堆在堂屋里,从堆在墙角的一小堆开始,玉米堆越变越大,堆满了整个墙根。

晚上吃完晚饭之后,王富贵借口说完出去走走,没等他人说话,他便一溜烟儿跑了出去。他的脚步很稳很快,向着昨天约定的地方走去。那个叫做风庭云的女孩说,让他到那里等她,然而等王富贵走到原处时,风庭云已经等在一颗树下了。

她看见王富贵,便从枇杷树的影子下走出去,挥挥手笑道:“你来啦!”

事实上,王富贵有些难为情,他还是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明明可以不来的。所以他一脸不情不愿地走过去,说:“你找我要做什么?”

风庭云把放在背后的手伸出来,她的手心放着两颗小小的果实,王富贵推推自己的眼镜,看了几秒才发现那是两颗草莓,他愣了一下,听见她说:“送你的。”

王富贵没有接,他有些疑惑:“你哪来的?”

“偷的。”风庭云满不在乎地说,“放心吧,没有毒。”说完,她把一颗草莓丢进了自己的嘴里,另一颗则塞给了王富贵。

王富贵犹豫了一下,然后揣进了自己的兜里,风庭云看见倒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提醒道:“草莓很容易坏,不要忘了吃。”

“知道了。”王富贵转过头看她,“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找我要做什么。”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一定要出于某种目的吗?”风庭云笑了笑,她四处看了看,很快找到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

王富贵撇撇嘴:“无聊。”但他还是坐了下来,他觉得无聊的是他自己,否则他早就拍拍手回家去。

两个人静静坐了一会儿,王富贵懒得说话,风庭云似乎也没有说话的想法。好在很快,风庭云终于有了说话的兴致,她问道:“你从哪里来的?”

“首都。”王富贵言简意赅地回到道。

“哇哦,居然是首都,我就知道你不是本地人。”她托着自己的脸微笑着,“首都是什么样的?”

王富贵觉得她笑得很虚假,应该并不是真的想问这样的问题,但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一个很繁华也很现代化的城市,因为有悠久的历史,所以也有很多文化遗迹。”

“听起来像是一个很棒的地方,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去看一看。”这句话听起来倒是真心实意许多。

两个人就这么聊了许多没什么营养的内容,到分别之时,王富贵下坡往回走突然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答应她明天再见。他快要走下山坡时,转过头往坡上看去,一片黑暗之中什么也没有。他慢慢地走回去,一路走一路想,越想越不对劲。

王富贵摸出手机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铃声想起来很久之后才有人接,接电话的是他爸爸,他单刀直入地问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他父亲按照惯例“嗯嗯”几声之后打太极:“过几天嘛,到时候会派人去接你的。”

“那到底是要过几天?我想回家,这里很无聊,每天都快把我热死了……”王富贵话没说完,嘟嘟几声之后,他才发现电话已经挂断了。

他忽然就很想把手机丢在就近的小水沟里。

王富贵带着满心的烦躁抬起头,又看到像弯钩的月亮,还有在黑色夜空闪闪发亮的星。好半天之后,他才叹一口气,把手机揣回去时,忽然想起风庭云给的那颗草莓。他把草莓拿出来,在月光的照耀之下,依稀可以发现这颗草莓已经红透了。

草莓对他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他吃过很多种市面上不常见的水果,产地大相径庭,也许来自非洲,或者南美洲,但在板仓,他什么也没有。他把草莓丢进自己的嘴里,嚼了几口吞下,于是整个口腔都弥漫着草莓酸甜的香气。他咂咂嘴,向着房子走去。

他是注定要在板仓接受生活的磨砺的。尽管王富贵本人还没能完全接受这个现实。

次日的工作仍旧是收玉米,王富贵不耐烦得打紧,他忍不住问什么时候可以换个活,很快就有人说,明天可以去地里收花生。收花生听起来比收玉米好点,王富贵这么想。

……只是听起来。

板仓的地形以丘陵为主,很多耕地都在山上,玉米地如此,花生地也如此。但花生果实长在地里,需要用锄头挖出来。所以一大早王富贵就背着背篼扛着一大把锄头,跟着别人去花生地。

理所当然的,王富贵不会用锄头。他的手上也没有长年劳作生出的茧,一双白净的手握住锄头只会磨得通红。他的速度比掰玉米还要慢,一锄头下去挖不了多少,到后来他自暴自弃地想,如果是掰玉米就好了。花生装在尼龙口袋里背回家,压得王富贵根本直不起身体。他下坡的时候一边擦着汗水,一边小心翼翼地看路生怕摔倒。

又热又累,他真希望下一场暴雨,反正夏天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太阳很快又会把泥路晒得坚实。

到晚上王富贵去见风庭云时他仍旧是这么想的,风庭云坐在原地,她身边放了一个圆圆的小西瓜,正用着双手托脸看着他向她走近。

“这个西瓜也是你偷来的吗?”王富贵似乎直接下了结论。

风庭云并没有介意王富贵的不尊重,她笑眯眯地点点头,伸手指向东南方向,那边其实一片黑,什么也看不见。她说:“是啊,瓜田在那边,你明天可以去看看。”

“我今天看见你挖花生了。”风庭云看他坐下,慢慢说道,“好像是你,我应该没有看错吧。”

“是我。”王富贵没有否认。事实上,他还觉得自己满手的花生味儿,在出门之前,他抓了一把洗干净泥土的花生放进自己裤兜里。这会儿他想起来了,他把花生抓出来,手掌向上摊开:“给你的。”

风庭云毫不犹豫地接了过去,似乎还满心欢喜的样子,她很高兴:“谢谢你啊。”

这样发自内心的微笑,王富贵只在他送过包和手机的妹子脸上看到过,但花生很便宜的东西,跟包包和手机可不一样。他有些不理解,也不是很明白:“这个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话时风庭云已经剥开了一粒花生,她颇为不赞同地回答:“已经很好了。”

“真不懂。”王富贵嘀咕一句,他侧目便看到月光在她的眼眸里跳动,他很快想起自己的问题,于是他问道,“你是什么人?”

“人?”风庭云咀嚼着颗粒饱满的花生,她又笑了,但这回是带着些许逗弄,“我是鬼,你信吗?”

“不信。”王富贵不假思索地回答,“这个世界上没有鬼。”

“但我就是啊。”风庭云继续说。

“别骗我了。”王富贵摆摆手,颇为无奈。

风庭云耸耸肩,漫不经心道:“不信算了,反正也不重要。”

她吃完那一把花生之后,把西瓜抱起来,手掌用力一拍,西瓜立刻裂成两半,西瓜清甜的气息立刻钻进了王富贵的鼻子里。她把一半递给他,他接过捧着啃起来。

西瓜吃完后,王富贵又问道:“你家在这附近吗?”

“我是鬼,所以没有家。”风庭云似乎是认真地回答说。

王富贵满脸无语,也没办法再跟她说下去。他发现她不愿意透露更多的个人信息,而他对她的兴趣并不大,至少没有在对方不愿意说下去的情况下还要死缠烂打的想法。

他拍拍裤子站起来,向她告别:“我得回去了。”

“那明天我还是在这里等你。”风庭云说。

“再说吧。”

王富贵回去的时候觉得有些不对劲,果不其然,当他抬头看向夜空时,发现今天没有星星,月亮也掩盖在乌云之后,光亮都被隐藏在云层之间。他的脚步快了些,生怕在他到家之前下雨。事实证明他的担忧是多余的,因为直到他入睡前也没有下雨,只有大风刮得外面的树哗啦啦地响,甚至到第二天,雨也没有下下来,尽管天空上布满乌云,仿佛随时要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暴雨。

乌云没散去之前,随时都可能暴雨,所以他们不用外出干活。王富贵站在屋檐下,看着阴沉沉的天空,忽然想到昨晚风庭云说的话。他不信她说的,但他还是不由得去想:假如她真的是妖怪,没有家在下雨的时候该去哪里呢?去别人的房子下面躲雨也许不成问题。他这么想着。

暴雨在傍晚时分到来,起先是豆大的稀疏的几滴雨,很快噼里啪啦铺天盖地而来,仿佛要冲刷世上一切。雨连续下了许久,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看电视,王富贵透过窗户看向外面——他不能去赴约了。

夜晚他枕着风声和雨声睡觉,把毯子换成了薄被,这样的温度正好入眠。摆脱了炎热和无孔不入的蚊子,王富贵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起床之时他神清气爽,吃过早饭之后又和他人一起上坡去收花生。昨天半夜雨停,今天又是大太阳,王富贵上山的时候他的鞋上还沾了不少泥,等他下山之后,泥路就已经变干变硬

连日来除了收玉米花生,其实还在进行着另一项工作,那就是玉米脱粒,晒干后再放进粮仓之中。王富贵晚上出去时,大家正忙于这项工作,这次他抓了两把花生放在兜里,然后向山坡上走去。

风庭云坐在原地,她见王富贵来了,还是同上次挥挥手,笑着说道:“你来啦。”

王富贵点点头,然后说:“昨天下雨了。”

“嗯,所以昨天我猜到你不会来的,不过……”风庭云的左手上是两个不大的砂糖桔,右手则提着一串葡萄,“橘子是昨天的,葡萄是今天的。”

“偷东西不好。”王富贵语重心长地说。

“无所谓,反正我也偷不了多久了。”风庭云满不在乎道。

“什么意思?”王富贵转过头去,他难得地皱起眉,“什么叫你偷不了多久了?”

对比起王富贵,风庭云反而轻松许多,她笑了笑:“说了你也不信,更何况我还怕吓到你呢。”

“你先说,我再考虑信不信。”

“我已经死了。”风庭云的语气自在随意,她甚至没有关注王富贵的表情,“很久以前就死了,现在和你说话的只是一个鬼魂。没有离开只是因为我在等人,不过很快我就要走了。”

王富贵很无语地看着她,他当然不信,半点儿都不信,尽管他觉得自己背后凉凉的。他不满道:“你能说点靠谱的吗?”

风庭云摊开手,有些无奈地说道:“你看,我就知道我说了你也不信。”

王富贵“啧”了一声:“那我说我是玉皇大帝转世你信吗?”

“不,你不是。”风庭云毫不犹豫地说,她似乎是头一次这么认真,她盯着王富贵,语速缓慢又坚定,“你不是。你以前是一个道士。”

王富贵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他不自然地回过头,盯着自己的鞋尖说:“说得就像是真的一样。”

“我说的当然是真的,我一个字都没骗过你。”风庭云的语气又恢复往常。

王富贵不打算和她纠缠下去了,和她说这个没有意思,他怀疑她可能是得了癔症,把自己想象的东西当成是真的。他没再说下去,而是从包里把花生抓给她,从她那里拿到了葡萄和砂糖桔,桔子皮和葡萄皮葡萄籽因此吐了一地。

两人即将分别之时,风庭云问了他一个问题:“你什么时候离开板仓?”

“过几天吧。”王富贵含糊地回答道。

他也不知道到底要过几天,毕竟父亲也是这样回答他的。好在风庭云没有追问下去,而是点点头,两人就因此告别。

晚上回去的时间还早,家里所有人都还忙着给玉米脱粒,玉米芯丢在一边垒成小山。王富贵挽起袖子走进去,加入了他们的工作之中。他打心底觉得自己真是个好人,最重要的是,他好像不那么讨厌板仓了。多日来盘旋在他心头的不快烟消云散,他快活了许多,正因如此他做起活来卖力不少,虽说毫无必要。

第二天早上起床,王富贵听到底下有人在说要上街去,他匆匆跑下去,气息不稳地喊:“我也要去!”

来到这里之后,他还没有离开过这片村庄,即便来时看过落后又脏乱差的街道,他还是没能抵挡住新鲜感的诱惑。王富贵什么也不用带,他双手空空如也地跟在别人身后,在坑坑洼洼的泥路的指引之下向前行。这是一段漫长的路程,终于远远地看见场镇之时,王富贵已经开始脚疼了。

让王富贵失望的是这里连镇也算不上,板仓只有两条街,一条街是老街,一条街是新街。老街十分狭窄,路是青石砌成的,岁月毫不留情地留下了诸如青苔风化的痕迹。两边的房子都是黑瓦灰墙,承重结构都是木制,家家户户都是推拉的木门,看上去如同年久失修的危房。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新街,新街的马路不但宽敞许多,混凝土修成的路看上去还结实不少。道路两边的房子一般都是两三层的砖房,外墙漆一层或者用马赛克砖,底楼用卷帘门,可以做生意也可以住人。两条街几乎是并行的,而路的尽头交汇处是飘着红旗的乡政府。

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大街上人很多,王富贵跟着走了两三个来回,终于不得不失望地承认板仓唯一称得上是超市的只有一个有两间门市的小店。他走进去转了两圈,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发卡。发卡上有一只蝴蝶,用金属做的,但极薄,仿佛下一秒就会翩然起飞。

这跟发卡要五块钱,王富贵费力地从自己的裤兜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元递出去,服务员找钱之后,他把发卡揣进兜里离开了。

他埋怨的情绪又涌上来。

他被赶到乡下来的同时,家里为了防止他偷偷跑走,停掉他所有的卡不说,还把他所有的钱没收。其实完全没必要这么做,他没那么大胆子违抗爷爷的命令,但家里人完全不信任他,直接后果就是,刚才那十块钱是他仅有的财产,而他也只送得起十元以内的礼物。过去他送包送手机刷卡刷起来有多不心疼,现在的对比就有多么惨烈。

回去的时候,跟他一起上街的人花五毛钱给他买了一大碗红糖凉虾,把王富贵吓了一跳。以前也有人给他点过类似的冰饮,价格贵十几倍,量只有五分之一。口渴的王富贵几口喝完之后,擦擦嘴继续往回走。

回去已经是下午一点,匆忙吃过午饭之后,王富贵躺到床上睡午觉。午后大概是最安静的时间,王富贵闭上眼睛只能听到床脚老旧的风扇吱呀吱呀的声音,还有远处的一两声犬吠,这些很快都消弭在炎热的空气之中。

王富贵在迷迷糊糊之间意识到,很快这一切就会结束了。

晚上他去找风庭云,他把自己买的蝴蝶发卡送给她,她喜形于色,将发卡别在自己的头发上。她坐在青色的石头上,披着一身清冷的月光,发卡上金色的蝴蝶轻盈翩然,反射的光亮如同一点流萤。从见到她的那天起,王富贵从来没有认为她很漂亮过,但此刻,他莫名有点晃神。

风庭云将一根香蕉丢给他,她的心情看起来好过头了:“谢谢你送我的礼物。”

“不用谢。”想了想,他又补充一句,“这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这一点都不重要。”风庭云说。

王富贵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他只好转而问道:“可以约在白天见面吗?”

“不可以。”风庭云想也没想地回答。

“为什么?”

“我说过,我是鬼魂,鬼怎么能白天出来呢?”风庭云说话时似乎带笑,目光却又何其认真,“信不信随你,虽然你肯定不信。”

“……”王富贵无话可说,他只好自己低头剥香蕉。香蕉的气味甜腻,口感松软,他一边吃香蕉,一边听到风庭云说话。

“我知道我说的你都不信,但我还是想告诉你。”风庭云的声音听来隐隐有些悲凉,“我以前也是个道士,在你去世很多年以后我也死了,黑白无常来带我走时,我请求让我留下来,让我看一眼你的转世。我可以等,等成千上万年,就算一直等不到也没关系,我可以不转世成为孤魂野鬼。好在你出现了,我的心愿也了结了,你离开以后,我也要离开了。”

“……”王富贵知道自己没办法跟她沟通,只好顺着问她,“那你怎么认出来我是转世的?”

“是灵魂的味道,我记得很清楚。”风庭云说得笃定。

王富贵实在不能理解,这么好好一姑娘,怎么就傻了呢?他呵呵笑两声,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看见你过得好我就满足了。”风庭云微笑着,“也让我觉得多少年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你开心就好。”王富贵糊弄道,他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我要回去了。”

风庭云微微惊讶道:“这么早就回去了吗?”

不早点回去难不成听你在这胡言乱语吗?王富贵没把这句话说出来,他只是“嗯”一声然后道:“明天再见吧。”

王富贵在回去的时候接到了家里打过来的电话,父亲在那头说后天来接他,让他早点收拾好东西。王富贵挂掉电话的一瞬间忍不住大笑,他飞快地跑下山坡跑回家去。他没理会别人疑惑不解的目光,径直跑回自己房间,把行李箱从角落里拖出来,把自己一些堆在桌上和床上的东西收拾进去。他不擅长做这个,事到如今为了回去不会做也得做。

当天晚上他兴奋得怎么都睡不着,炎热的空气和他内心的躁动交织,他翻来覆去好几个回合之后坐起来,起身推开窗户。凉爽的风从山间传来,他深呼吸一口才稳定情绪又躺了回去。

终于要回去了。明明距离他被送到这里也没多久,但对他来说,就好像隔了半个世纪。最初厌烦的情绪的确已经消失,但这并不代表他愿意留在这个只有两条街的小乡村。

次日的工作是去把一块地里剩下的一点花生收完,对王富贵来说,最重要的是不是这个,他一直在等着天黑,然后向风庭云真正道别。不管怎么说,风庭云也算是他在这里唯一的朋友了,虽然她总是神神叨叨的,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

当晚他急急忙忙地向上坡上走去,还因此差点儿滑倒,一向淡定的风庭云看他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也不免得惊讶。

“出什么事了?”她忍不住问道。

王富贵擦去自己额头上的汗水,认真回答道:“我明天就要回家了。”

风庭云看着他,不自然地呢喃:“明天吗……”她低下头,盯着脚边的泥土,王富贵看不到她的脸,也无从知道她的心事。好在很快她抬起头,微笑起来:“那很好啊,路上注意安全。”很快她从左手边拿出一个苹果递给王富贵:“最后一次了。”

苹果的香气非常浓郁,王富贵没有客气,他接过来之后又问道:“可以把你的地址给我,我想送一些礼物给你。”说话之时,他刚好注意到风庭云的头发上还别着他昨天送的发卡。

“我没有地址。”风庭云笑着道,“你离开以后我也就离开了,谢谢你的心意,我很开心。”

开心吗?

王富贵难得地盯着她的眼睛,然后立马知道她是在说谎。他并不是一个感情细腻共情能力强的人,但此时此刻,他那些喜悦那些快活忽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难以言说的悲伤。他意识到风庭云很难过,但并不知道她为什么难过。为他的离去而难过吗?但为了一个认识不过几天的朋友会难过到这个地步?王富贵不能理解,他坚信无论换了谁都不能理解。

他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所以当下,他心虚地说:“我会再回来看你的,或者你来首都,我带你去玩。”

风庭云摇摇头,她仍然微笑着:“我们不会再见面了,我们的缘分也到此为止。祝你幸福、健康以及快乐。”

她依旧是神神叨叨的风格,但这一次王富贵忽的有些动摇,他禁不住去想,如果她说的是真的呢?很快他摇摇头,又排除了这种站不住脚跟的想法。于是他说道:“我们总会再见面的,有缘千里来相会嘛。”

风庭云站了起来,她的微笑之中隐藏着苦涩:“到那时,也许你三十岁,也许你七十岁,又或者你黑白色的照片挂在墓碑上,当然最大可能是我们再也不会遇见。我们是陌生人,也许会在某个瞬间擦肩而过,而后像一滴水融入大海,淹没在人群之中,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或许这样也很好,没有执念,各自安好。”她停下来,打起精神来向王富贵挥挥手:“好了,煽情结束。那么,再见了。”

王富贵愣了一下,同样挥挥手:“再见。”

这是第一次风庭云先告别,但这也是最后一次告别了。

王富贵回去的路上突然想明白,风庭云约莫是给他演了一场戏,他就差点当真了。想到这里,他自嘲地笑了一声,对自己的愚蠢感到无奈。他走到大路上,抬头最后一次仰望板仓的天空,终于松一口气。

是时候说再见了。

第二天一辆黑色的汽车开进乡里,王富贵提着自己的行李箱过去,来接他的人只有一个司机,他父亲并没有亲自前来。他向这户人家说再见,当然需要告别的不止他们,还有板仓。

他坐在车上,司机的好技术并不足以抵消这条坑坑洼洼的路带来的颠簸。外面太阳暴晒,车里开着空调,这是他多日来第一次享受到有空调的待遇。车速极快,他们要早点开去省会,赶上飞往首都的航班,因而车很快开到板仓街上。王富贵隔着车窗看向外面,今天不是赶集的日子,人算不上多。窗外一个小小的超市闪过,那是王富贵买蝴蝶发卡的地方。

他想起了风庭云,也想起了风庭云所说的话。在即将离开板仓之时,他下了结论——虽然她老是胡言乱语,但她还是个不错的人。

车汽车驶离板仓,不知怎的,王富贵心里总有些惆怅,也总有些遗憾。

不过没关系,就像板仓的夏天,一切很快就会结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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